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入围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
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内财库[2018]1656号 招标文件编号:ZS-QCCG-H-2018-30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直接支付服务业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0元 2 授权支付服务业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0元 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 3、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4、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认定,具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采购文件发放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其他材料: 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经认定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资格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包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