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19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区级投资以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NXFKD-2018-002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卫监狱建设项目联合水泵房及锅炉房热力设备工程,投标人应负责热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招标单位(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土建图纸、清单,核准工艺流程,确保热力设备满足系统正常、合理、安全运行及使用需要。如图纸及清单中有缺漏项的,投标人须书面提出质疑;未提出质疑的,中标后,热力系统出现任何缺漏项,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证(或三证合一)(以上证件须提供副本原件);
3.2 a、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且授权应当唯一,并注明授权有效期),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 a、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b、投标单位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供以上授权制造厂家的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查询;
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7时30分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