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大道交通量预测及相关节点改善方案分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 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所需弘景大道交通量预测及相关节点改善方案分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8M85122
2、项目名称及预算
2.1 项目
2.2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5万元 2.3采购需求:为提升弘景大道区域干道功能,完善弘景大道与沿线用地、其他道路的相互关系,同时优化美化弘景大道沿线景观,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于今年开展了弘景大道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弘景大道北至江宁高新园,南至江宁秣陵街道,是方山景区周边乃至江宁区的区域性交通干道。随着近年来弘景大道沿线用地陆续投入使用,以及江宁区各板块间日趋紧密的交通联系,弘景大道个别节点拥堵日益严重。因此,为了发掘未来潜在的交通问题,配合弘景大道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更加有针对性的提出道路改造提升方案,打通交通瓶颈,平衡交通需求与供给,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弘景大道交通量预测及相关节点改善方案的研究工作。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磋商文件获取 5.1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上传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月4日13:3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