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TYZB18-0013(01-01) 日期:2018年12月25日 1.招标条件 大渡河金川水电站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的招标人及委托人为国电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委托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大渡河金川水电站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公司《智慧大渡河建设战略研究咨询与总体规划》和《金川水电站智慧工程建设规划方案》,金川水电站智能安全管控系统是金川水电站“智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移动互联、物联网、云平台、BIM、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安全管理深度融合,将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分散业务、施工设备 、监测设备 等资源的信息进行有机整合。通过对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管理要求的提炼,明确水电工程建设主要安全管理标准、流程及管控模型,建立智能安全管控系统。通过该系统的建立和运用: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精细化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管理业务信息集成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智能安全管控水平。 3.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是大渡河金川水电站智能安全管控系统的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相关硬件的配置、基础数据的录入、应用软件的开发、以及系统集成、调试、升级、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本次项目的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11个月。其中:系统建设期为5个月;系统试运行期为6个月。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序号 标包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金川水电站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及以上认证。 4、近5年来 具有管理软件开发业绩。 5、拟投入的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或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被责令停业;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 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
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
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禁止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5.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00整到2019年01月03日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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