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期工程附属物拆除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庆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期工程附属物拆除项目三标段,已由庆发改【201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人工拆除不含基础:围墙956.51m,安架房、厦房5226.09㎡,一层平房759.11㎡,三层以下砖混结构楼房3078.62㎡,钢结构4138.62㎡,彩钢房2874.53㎡。机械拆除不含基础:围墙38.1m,安架房、厦房1316.27㎡,一层平房517.72㎡,三层以下砖混结构楼房1105.54㎡,钢结构1410.09㎡,彩钢房502.73㎡。招标控制价:1987126.20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 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4.3报名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15时30分。 5.2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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