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ZJTY10181586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投【2018】4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 (委托为代理单位),招标项目资金 79219万元来自自筹和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项目配套办公、生活设施的土方回填、桩基施工,以及所有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达标创优及工程质保期监理服务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3年12月30日以来)具有5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污泥焚烧处置或25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对应合同或最终用户运行评价及其他证明材料(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标明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人员以及项目规模等内容的复印件,用户评价要求最终用户盖章)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应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不得在投标截止日以后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3年12月30日以来)具有5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污泥焚烧处置或25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工程总监理师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其中必须有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已完工、总监理师的业绩)。 (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2月18日9:00至2018年12月24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7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