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工【2016】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安装、挡墙、机械土石方工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月3日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