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ZB-181204 项目编号: XTJS2018004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湘潭县射埠、乌石等乡镇土地治理项目 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政发改招【2018】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节约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79.13万元。
2.4 工 期: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二年 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3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在上年度 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 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