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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供电局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18-12-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临沧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438)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沧市一、招标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4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43438),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述:

近年来,临沧市及临沧 均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临沧市境内多项大型工程同时开展。同时在“子改分”工作完成后,临沧 在工程建设、客户服务、电网运行等核心业务领域依法经营压力增大,法律风险越来越高,发生诉讼案件的几率加大。本项目拟对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统一招标。

(二)采购范围:

1)案件代理服务范围

1.应临沧 委托,代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涉及临沧 级下属8家县级供电单位的案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调查取证、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起诉、应诉、提起反诉、上诉、申诉、申请追加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协助执行、强制执行等实体和程序上法律服务,进行庭前预审,提出案件应诉策略;对已结案案件进行分析,识别相应法律风险,制定相应措施,并出具法律风险提示书;协助编制临沧 案件总结报告。

2.帮助临沧 建立与法院的沟通机制,确保临沧 及时掌握涉及临沧 的案件信息。

2)专项法律服务范围

1.根据临沧 要求,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

2.接受临沧 委托,调查相关单位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出具调查报告。

3.接受临沧 委托,参加改革发展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

4.接受临沧 委托,担任调解、仲裁、复议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5.临沧 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三)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01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以签订合同为准

600

5000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只报一个下浮点,该下浮点将在中标后用于案件代理服务费(包含一审、二审、再审)的计算,即在不同审理阶段案件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均使用同一下浮点,不需要制作分项报价表。

1.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案件金额,依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20161230日云南省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版本)进行下浮点计算;二审继续代理的在一审费用基础上进行下浮;再审继续代理的在二审费用基础上进行下浮。

2.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在合同中明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按成立时间提供),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或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则不具备评审要求资格。

3

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范围内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之外。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取得《供应商文件评审结果》,对于不接受现场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有经国家或司法厅注册,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过年检合格。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2

具有三名以上执业经历超过三年(不包括见习期)的职业律师。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3

不接收律师个人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临沧 2019年法律案件代理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2)标书费缴纳方式:网上支付

投标人必须

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购标订单后进行在线支付标书费,建议使用IE浏览器支付,若跳转银联界面报错请咨询银联客服。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商务系统中下载所购标包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电子商务系统中认真填写开票信息,若因开票信息有误或错漏对投标人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标书费发票: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我司正在推进电子发票(增值税普票)系统,预计2018年11月30日即可上线。届时我司将在阳光商务系统()内对相关信息及发票网端链接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关注并及时查询,打印发票。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要完成电子商务系统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需在项目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未上传则视为未投标。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1正1副,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需彩色打印)及电子文件2份(光盘/U盘各一份)。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1229100000,截止时间:2018118100000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11890000秒至2018118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物流服务中心2号楼,会议室:205。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单独另附以下材料一份供核实: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委托);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证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投标保函(如有);

6)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118100000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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