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西部22个省区市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
磋商公告
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2018年中西部22个省区市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
2. 招标编号:TC180F9KF 3. 项目预算:人民币1347.06万元/年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招标项目性质:服务 6. 服务内容: 服务概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具体内容 1 2018年中西部22个省区市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 1 项 -评估内容: 对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以下简称中西部22个省区市)2018年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实地调查和村组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抽样要求: ㈠县抽样 ㈡户抽样 ㈢实地调查 -进度要求: 2018年12月20日前制定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12月31日前组建评估队伍,组织开展培训; 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实地评估; 2019年2月10日前提交评估成果。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019年2月10日前完成 满足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要求和其他政策规定标准 备注:①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②视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完成和下年度的项目预算情况,在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和延续,价格变化幅度较小,且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续签2020年、2021年中西部22个省区市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合同。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7.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3供应商必须向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4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7.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7.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8.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磋商文件发售 8.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购,请另加邮资人民币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8.4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5 如采用电汇形式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汇款单上须注明“TC180F9KF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扫描件)及“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WORD格式)”发邮件至邮箱:zzsbec@126.com,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快递将磋商文件邮寄给贵方。 8.6 如采用网上购标方式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方式请详见附件:《线上售标特别告知》。网上购标成功后,请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扫描件)及“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WORD格式)”发邮件至
9.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10.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 1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 (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特别告知:网上售标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3.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
地
采购内容
项目总体进度
质量要求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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