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 陕西 2019年一季度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17-1822HY2563
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邮人寿保险股份 陕西 2019年一季度宣传品采购 项目国内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9年一季度宣传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0617-1822HY2563 2.3招标内容: 1标段:大米、食用油 2标段:普发类、活动类宣传品(抽纸、洗衣液、保鲜盒、蒸锅、电动剃须刀) 2.4交货 本期宣传品将分批配送,最低起送量为每批次100袋/桶; 2标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配 3.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有合作关系; 3.3投标人须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投标时提供曾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诺函原件); 3.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至少具备1个同类产品销售案例,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5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类许可证明文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3.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时提供曾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原件); 3.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至少具备1个同类产品销售案例,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4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或西北国际 综合监督处029-85221332、89651862咨询。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 元/包,下载费50元(平台公司出票),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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