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中转站、公厕除臭液采购及飘香设备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C2019-G-09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中转站、公厕除臭液采购及飘香设备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SC2019-G-09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中转站、公厕除臭液采购及飘香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1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中转站、公厕除臭液采购及飘香设备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中转站、公厕除臭液采购及飘香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采购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汇龙工程咨询 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
1.2招标编号:JSC2019-G-09号 1.3采购最高限价:1028400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内容:除臭液7320升;飘香设备维修维护96座。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7交货期:每月按需求配送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一年之内供货完毕;公厕及中转站除臭设备维护维修服务期一年 1.8服务期:1年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10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9年 1 月 2 日至 2019年 1 月 8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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