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浦街 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秋浦街 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娄经开发改〔2018〕50号批准建设,
2.4 总投资额:根据娄经开发改〔2018〕50号,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2322.41万元,其中道路建安造价为9800万元 。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以及项目各阶段审查等。
具体范围及内容 :包括红线图内道路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路基路面工程、道路附属工程 、雨污防涝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廊 、环境保护设施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供水、供气、电力、电信等综合管线预留布置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
2.7设计费:
2.7.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以本项目道路建安造价的1.5% 为本设计费用 。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或低于本设计费费率均做废标处理。
2.7.2本项目没有设计补偿。
2.8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2.9设计周期:36日历天。
(1)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方案优化。
(2)方案优化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经审查后3日完成补充修改
2.9.1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图面清晰,布局合理,选材恰当,色调和谐并能达到相应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市政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 以上职称。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或相应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捌千 元整 ;
5.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6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