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水岛项目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水务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350MW热电联产水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岛项目建筑工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级 (建筑或市政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起)必须具有至少2项相同或相近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且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见附件:投标商业绩一览表),提供无关业绩或不按格式提供,业绩无效或减半。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要求投标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03 09:15到 2019-01-09 18:3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03 09:15 到 2019-01-09 18:30 |
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水岛项目(华电水务)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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