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1号、2号制氧机工程--配套中压氧气球罐、氮气球罐、立式罐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1号、2号制氧机工程--配套中压氧气球罐、氮气球罐、立式罐工程(编号:0633-1940126BA035),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配套中压氧气球罐、氮气球罐、立式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配套中压氧气球罐、氮气球罐、立式罐工程
项目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有1个或以上为制氧机组配套1000m3(或以上)中压氧气球罐设备的制造业绩且成功运行3年(含)以上的案例。
3.4 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
4.1 本方式为网上报名,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9年1月8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1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在线购买。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3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流程关注广西机电设备招标 微信公众号即可查看。
方式二:
4.1 本方式为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下列证明材料到 柳州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2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会议室,2019年1月28日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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