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尚义东山三期风电场主变设备采购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尚义东山风电场200MW工程220kV升压站的一台主变压器 本体及其附属设备、220kV中性点设备采购。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供货数量:1台
单台供货范围:
1) 变压器本体 ;
2) 套管式电流互感器数量、变比及二次负载、准确等级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3) 变压器绝缘油,油量有10%的裕度;
4) 各元件连接到本体端子箱之间的电缆、电缆槽盒,测温装置的屏蔽电缆和瓦斯继电器用的耐油电缆;
5) 本体端子箱;
6)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7) 接地保护装置
1套;
8) 接地保护装置安装底座 1套;
9) 连杆安装所需附件 1套 ;
投标方提供组合式中性点设备的安装支柱,材质要求为热浸锌钢管,钢管长度约为4.5米,投标方考虑支柱钢管的荷载;钢管底部附近 预留2个接地端子板;操动机构至隔离开关的连杆由投标方提供。甲方仅提供设备基础,基础以上部分均由投标方提供 ;
10)注氮排油成套装置;
11)变压器智能监测系统;
具体以招标技术文件为准。
3、工期要求:
暂定交货日期2019年5月30日。最终具体交货日期在设备生产前由买方给予书面确定,未经买方确定交货日期,卖方不得私自开始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应满足“3年10台同等容量及以上容量的业绩”的要求。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1月8日16: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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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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