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省;防城港市;港口区;
一、 招标条件
防城港核电项目3、4号机调试用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重新招标)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防城港项目3、4号机组是中国第三代核电华龙一号的示范项目,在电厂的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盐酸、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其中盐酸和氢氧化钠主要应用于水净化系统中离子除盐床的酸洗和碱洗过程,以及对循环冷却水系统进行酸洗及中和。次氯酸钠则应用于海水进水加药用以抵御海生物。
招标范围:本项目预计采购盐酸570吨,氢氧化钠550吨,次氯酸钠470吨,采购物项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技术清单。根据目前计划,化学用品首次供货的时间在2019年年初左右,后续根据现场需求分批次供货,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在2021年底左右全部完成供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独立法人;
专业资质
①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对应化学品的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等有效执照或相应的资质 ,并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文件或等效文件 。
②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对应化学品的经营销售许可证等有效执照或相应的资质 。还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文件或等效文件 、生产许可证 等资质材料。
③ 投标人若自行运输本项目化学品,需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若委托其它单位进行运输,须提供委托合同,所委托的单位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三年 的财务报表,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近三年 资产负债率不得均高于80%;
投标人近三年 公司净利润不得均为负。
3. 业绩要求
近3年内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物项的供货业绩。
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 的类似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1月8日17:00—2019年1月14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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