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8]196号《关于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以石交发〔2018〕55号《关于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2.4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全长2.56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19m,横断面布置: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2×3.50m行车道+2.m中间带+2×3.50m行车道+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为66cm。
第一标段:K0+000-K1+250,全长1.250km。
第二标段:K1+250-K2+568.369,全长1.318km。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1日。
2.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持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在近5年完成过不少于2个合同额均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良好,且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3日下午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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