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水市镇区域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水市镇区域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许准字[2018]117号批准建设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永州市 网(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 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