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贡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贡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已获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福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贡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新建安置房为453套,新安置点总用地面积为17.75亩,新安置点总建筑面积为78394.79 m2,其中安置房面积64024.55 m2,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为14370.24 m2;A1栋:地上十九层,地下三层;住宅层高:2.90m,建筑总高度:68.4m;A2栋:地上十九层,地下三层;住宅层高:2.90m,建筑总高度:69.0m;A3栋:地上二十层,地下三层;住宅层高:2.90m,建筑总高度:71.3m;B1栋: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两层;住宅层高:2.90m,建筑总高度:86.6m;B2栋: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两层;住宅层高:2.90m,建筑总高度:84.95m;地下一层层高:3.80m,地下二层层高:3.70m,地下三层层高:3.70m。(以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4 招标范围:福贡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周期:自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招标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止。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合同)。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查询),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出具在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16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合同)。
3.7 云南省省外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基本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办事指南。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1日至2019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508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不提供邮购。
5.2 完成报名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2019年01月18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