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工业园一期廉租房小区附属工程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8】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永兴县工业园一期廉租房小区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