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会宁县城市亮化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 受会宁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的委托,就2019年会宁县城市亮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9年1月14日在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此公告做以下事项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 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现更正为: 1.第一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二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公告中与上述更正内容有关的以更正内容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