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工区建筑物检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工区建筑物检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
2.3招标范围:生产区域水工建筑物(厂房)及非生产区域建筑物(业主营地、码头、金工车间、110kV变电站)吊顶、墙面、柱面、地面、卫生间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维护、修缮等,具体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1)生产区域建筑物检修:1)水工建筑物破损、脏污墙面、柱面乳胶漆涂刷;2)水工建筑物破损、脏污墙面内墙、外墙氟碳漆涂刷;3)上下游副厂房破损石膏板吊顶更换;4)上下游副厂房、控制楼及坝顶生产性建筑物破损地板砖、踢脚线、走边线更换;5)主厂房安装场、发电机层、中间层、水轮机层及上游副厂房破损环氧地坪修复处理;6)生产区域内排水沟、电缆沟玻璃钢盖板制安;7)卫生间设施检修维护;8)生产区域内零星浇筑、零星拆除及垃圾清运等。(2)非生产建筑物检修:1)业主营地内办公大楼及宿舍楼内外墙乳胶漆涂刷;2)业主营地内宿舍楼阳台旧栏杆拆除、锌钢围栏加装;3)业主营地内卫生间设施检修维护;4)业主营地内办公大楼渗漏水处理;5)业主营地内青石板、走边线、踢脚线、外墙砖等零星修缮等;6)业主营地内墙、地面修缮;7)码头、金工车间、110kV变电站墙、地面修缮。
2.4工期:项目计划2019年03月01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竣工。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近5年在国内独立承揽过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能够开具增值税(税率10%)专用发票;
(2)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本工程属于零星工程,须在现场设立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固定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人数不得少于5人,保证在接到工作任务后2天内组织开展工作。承包人须配置安全员,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其他技术人员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未经招标人允许,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更换,招标人将严格审查;
(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通过的2017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视为加分项;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公司近3个月内外包工程安全信用月度测评不合格的单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月16日9:00起至2019年1月21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