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荷花路 等六条道路工程已由湘新发改函[2018]52号文、湘新发改函[2018]58号文、湘新发改函[2018]51号文、湘新发改函[2018]57号文、湘新发改函[2015]255号文、湘新发改函[2018]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建设规模: 荷花路(龙柏路-梅溪湖路西延线):城市支路,长约1683m,规划总宽度20m,投资估算约为6058万元;
- 意杨路 :城市次干道,长约2013m,规划总宽度30m,投资估算约为10870万元;
海棠路 :城市支路,长约1355m,规划总宽度20m,投资估算约为4878万元;
紫薇路 :城市支路,长约977m,规划总宽度20m,投资估算约为3517万元。
百合路 :城市次干道,长约756米,规划总宽度30米,投资估算约为2300万元。
栀子路 ,长约3175米,宽30米,含栀子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一座 ,城市次干道。项目总投资约27377万元,其中隧道约10232万元。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荷花路(龙柏路-梅溪湖路西延线)、意杨路 、海棠路 、紫薇路 、百合路 道路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第二标段:栀子路 道路工程可研及设计项目。
2.5设计周期:各标段总设计周期均为180日历天。
2.5.1设计工期:
1)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
2)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4)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提交施工图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6)设计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180日历天。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时提供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5.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荷花路(龙柏路-梅溪湖路西延线)、意杨路 、海棠路 、紫薇路 、百合路 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栀子路 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检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
2.7其他: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 ,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 ,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资质。
3.3 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第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1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或5000万元的隧道工程设计业绩;
3.4 第一标段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第二标段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 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咨询负责人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7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