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委托,对包头能源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维修项目(CSIEZB1903003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头能源 机关事务中心位于包头市昆都伦区阿尔丁大街112号,距包头市沼潭车站约150米。本维修项目主要指包头能源 所属的机关事务中心22辆公务用车的维修项目。现场没有车辆维修场所,要求在投标单位的维修厂现场维修。22台公务用车型号与数量详见附表1。
服务期限: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汽车修理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在包头市市区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厂房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书协议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间具有类似车辆维修服务业绩(按合同签订日期);业绩合同至少1份,且同一单位一年内累计维修费不低于80万元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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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