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信阳市重点项目办公室以 信重建综合函(2019) 12号 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工程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竣工验收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室外排水项目类似业绩。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并且至少担任过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至少一项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 企业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注:1.同一项目业绩不得在3.3、3.4项中重复统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 (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 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 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 月 21日至2019年 1 月25 日,登陆“信阳市 (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后请于2019年 1 月 25 日23:59分之前下载。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 五 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施工标段(实行网上开评标):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 dlzt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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