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高新区望龙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3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宁乡高新区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3884㎡、食堂及风雨操场1739㎡、连廊339㎡、设备用房及其他224㎡、消防水池163㎡、200m环形跑道1个、室外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场5个,以及停车位、传达室及大门、围墙、配套道路、绿化、景观、铺装、运动场地、观礼台及升旗台、电力、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弱电、校区道路、综合管网等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4.1施工范围:包括望龙小学土建、装饰、安装、消防、给排水、绿化、道路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 。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6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期145日历天。
22.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746.5万元,其中:经审核的建安工程概算费为2558.41万元 ,预备费138.97万元,设计费49.043629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总承包
5、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
7、投标人拟任的总承包
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