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港南木格一期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木格风电场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东南部港南区,场址中心距离贵港市城区约39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北侧有G80
广昆高速,东侧有省道S308、国道G324。风电场场地地形地貌主要是中低山地貌,总体上呈现山梁~沟谷~山梁相间分布,山顶绝对高程一般在250m~550m
之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
机位数量:25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25台。
交货时间:预计在2019年9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3.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5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1月21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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