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吉山输变电工程/吊车(二次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红河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110kV吉山输变电工程/吊车(二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承担本项目。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二、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期40MVA主变压器2台,110kV电缆出线2回,10kV出线10回,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1组5010kvar低压并联电容器组。
2、项目编号:0006200000051840
3、采购 4、 5、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交货日期:2019年2月20 7、交货 8、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满足业主要求 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0、项目最高限价:无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谈判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参加的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3)谈判申请单位为制造商时应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谈判申请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提供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备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或处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若谈判申请人(包括谈判申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谈判申请人有 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 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 定时间内不接受该谈判申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谈判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按否决其谈判申请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谈判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流程 (1)本次采购是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9年01月22日至2019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