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生活污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生活污水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8]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荷发改发[2018]202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近期规模1000m3/d,远期规模2000m3/d,厂区用地面积约4928m2,构 筑物包括细格栅及调节池、MBR一体化设备、紫外消毒渠及计量槽、污泥池、废水池;建设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400污水管2780m,DN500污水管2730m,DN200压力管310m,DN300压力管1530m,2个1000m3/d污水提升泵站及一个2000m3/d污水提升系站,收集范围包括黄塘商品街两侧居民集中区域,仙女湖水系、高塘水系在茶马线东侧部分汇水区范围,共7.8公里。项目总投资约3895.6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243.44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外绿化及道路、部分设备及场内、外管网等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