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龙学校新建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9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2.3 建设规模:项目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共设学位1410个,其中小学学位810个,初中学位600个。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44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27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1904平方米 。该项目拟建设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食堂体艺楼、小学午休房以及人防工程 、区内道路、绿化、室外活动场所、围墙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4743.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88.6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2.4勘察、设计工期:90 天,其中勘察工期 20 天,设计工期70天。
2.5①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的勘察 ,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及施工图设计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 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还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于从2019年 1 月 24 日至2019年 2 月 25 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