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锅炉灰渣系统设备管理劳务承包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灰渣系统设备管理劳务承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的二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的灰、渣及石子煤外送、中转、堆场等工作。
服务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按年分次签订。
具体内容见《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 锅炉灰渣系统设备管理劳务承包项目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等方面的相应施工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实施能力,在以往的项目中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或事故。
3.4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连续半年服务业绩;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 以及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情形;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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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月25日9时至2019年1月31日17时。
4.2 ;
4.3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9时30分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