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炉观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化县炉观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8]2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炉观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最低配备标准,总人数不少于4人,即至少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
5.2 交纳时间: 2019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