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构选择(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0272FW043100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构选择(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ZZ90272FW043100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近三年(2016-2018年度)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4车容车况良好,取得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年检合格;
5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要求的车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1月28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2月01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七、其他公告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构选择(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Z90272FW04310014 1. 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绿园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的委托,负责对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构选择(第二次) 进行招标代理业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房屋征收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机构选择(第二次) 2.2招标范围: 提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铲车,钩机,推土车,箱货车等征收拆迁需要机械,还需提供拆除工人带有征拆房屋所需工具,搬家工人)。 2.3 项目 2.4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所负责项目结束。 2.5质量要求: 符合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的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 2016-2018年度 )有类似项目业绩 至少一项 ; 3. 4 车容车况良好,取得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年检合格; 3 .5 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外,要附加不计免赔险,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 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要求的车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 8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在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3.9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2月18日9时0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 6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