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路交警)
阜新铁路道口(太平道口)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 受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路交警)阜新铁路道口(太平道口)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Z90183HW04160005)组织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内容:高清卡口专用抓拍一体机、高清相机镜头、智能交通终端主机、LED补光灯、万向头、信号检测器和信号灯盘等设备的采购和相应的安装部署及维修维护等内容(具体需求及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单位现有铁路道口安装条件,并保证所供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式时与原有系统相匹配,实现无缝链接,并与原有设备或平台相互兼容、互联互通,且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任务。
1.2 采购预算:15.1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1.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及服务,并具有专业人才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2)主要产品(高清卡口专用抓拍一体机、高清相机镜头、智能交通终端主机、LED补光灯、万向头)须具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注:一个产品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4 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4.1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休息日除外)。
4.2 领取询价文件
4.3 询价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4.4 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提交该证件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主要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企业相关材料。
注: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 ”网站(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19年1月28日15:00。
5.2 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活动。
6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采购 采购单位 联系人: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春苏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