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县堤垸防洪达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8〕56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规模: 项目内容包括高沙垸、谭坊垸、红旗垸、梅塘垸、果园垸、双江垸、红花垸等堤垸,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堤垸达标加固进行初步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编制。堤防达标加固总长28.94km,撇洪渠总长10.33km。
2.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80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8645000元。
2.5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2.6设计周期: 365日历日 。
2.7招标范围:分别完成长沙县高沙垸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 、图集及概算等编制;谭坊垸、红旗垸、梅塘垸、果园垸、双江垸、红花垸等堤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本项目要求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内容;工程勘察、测量范围及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2.8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程规范要求。
2.9其 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研编制报告需按七个堤垸分别编制及批复;测量及勘察费结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及地勘报告所列实物工程量 计算,最终的测量及勘察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其中标金额;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需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 、 款要求的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专业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资质甲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中的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进行了备案的从业单位,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3.3 投标人 近三年 必须完成过1个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河道 的水利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 ,根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设计单位近三年 必须完成过至少一个河道 的水利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勘察单位近三年 必须完成过至少一个水利工程勘察类似项目业绩,上述两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相加不低于300万元。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5 投标人 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从业单位;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从业人员;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3.7.2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与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7.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联合体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单独分开,设计单位提供设计类似业绩,勘察单位提供勘察类似业绩。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1月28日16时0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9年3月14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7.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7.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