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脱贫攻坚张街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脱贫攻坚张街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9]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地方配套,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79平方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I 标段:彭阳县脱贫攻坚张街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张街村)
II标段:彭阳县脱贫攻坚张街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曹川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信用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区外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宁夏”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08时00分至2019年2月3日18时00分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