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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公 告
拟对中国共产党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_公务用车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MC[2019]0001(ZZ90257HW00030021)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_公务用车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金额248800.00元
四、采购计划号:[2019]0001
五、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六、询价内容: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公务用车采购 | 1 | 辆 | 248800 | 248800 |
合计(元) | 248800.00 |
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七、交货期:2019年1月30日前
交货
(五)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能承担本项目采购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其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要求,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xwzs!home.action/点击【呼玛】登陆呼玛县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项目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只有在呼玛县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019年1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止,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在 获取询价文件(携带报名成功截图),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十、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询价通知书的询问
购买文件成功的投标人如对询价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按《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要求按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询价文件无异议。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询价通知书质疑联系人和 询价通知书质疑:高先生 0451-81888888 评审过程和结果质疑:高先生 0451-81888888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13时30分,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购买文件的收据进行核实,未购买询价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二、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 十三、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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