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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常宁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工[2018]

常宁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工[2018]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其中: 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15套,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12套,城市道路监控系统170套,高清卡口系统8套,机动车超速监测记录系统6套,机动车礼让行人系统5套,交通诱导系统8套,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60套。

2.4投资规模:投资总规模约3754.64万元;

2.5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

2.6建设模式: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3.3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六个月 依法缴纳社保 的证明原件;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的投标;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约合同过程中,根据联合体协议,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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