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发电 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发电发电 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发电 八角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八角发电厂目前1台机组投产发电,2019年4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招标人职工乘车人数约300人,是根据招标人的企业进展情况初步估计的,可能有增减。职工主要集中居住在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和开发区,承包方根据时间职工作息安排准点发车接送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山东发电发电 八角发电厂通勤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项客运运输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县级以上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辆的自有证明材料,不接受租借车辆的投标。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驾驶员具备有效的A1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客运运输年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1月31日9时00分到2019年2月15日17时00分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