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三馆二期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三馆二期绿化项目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9】18号文件批准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约为23131平方米(35亩),主要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土方工程四项内容
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为11768平方米(18亩)。共栽植常青树34株,阔叶大乔木169株,亚乔木145株,花灌木110株,绿篱5672平方米,地被花卉6077平方米。
灌溉工程:灌溉总面积为11768平方米(18亩)。
硬质铺装工程:总面积11363平方米(17亩)。
土方工程:场地建筑垃圾清渣量为17505.32立方米,场内土方平衡种植土换填量为1270.08立方米,外调种植土换填土方量7056立方米,整理绿化用地1176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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