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已经由醴发改【2018】252号文件批准建设,
2.2建设
2.3建设规模:中国陶瓷谷核心片区产业开发项目茶东路二期道路工程为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用地面积约10.3863公顷,道路总长约2700米,宽3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总投资额约2.3亿元。
2.3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5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
2.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施工企业:湖南省外建筑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设计企业:湖南省外设计企业应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
以上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
3.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提供。
3.7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 2月2日至2019年3月6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