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宁县丰田乡老街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发【2019】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 以上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总投资金额:人民币柒佰陆拾叁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 。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投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6根据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和“邵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2 月 3 日~2019年 2 月 14 日17:00止自行从邵阳市 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
监督部门: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