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于2019年1月28日发布2019年江苏联通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G-K1-2018-152)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到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2月11日9时00分,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故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招标失败原因分析,现发布2019年江苏联通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9年江苏联通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JS-G-K1-2018-152),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江苏省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2019-年江苏联通华为设备维保服务。
1.2 招标内容
1.2.1 项目规模:采购预算为1650万元(不含税);
1.2.2 招标内容:华为设备维保服务;
1.2.3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服务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65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及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上资金均不包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本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所属省市国税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打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能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提供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2017年为“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同期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须提供由原厂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服务资质证明。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4 提供2016及2017年在移动网或固网或平台或数据或传输等网络维保中至少两个不同专业的用户考评结果。提供用户签字盖章的考评结果扫描件,原件备查。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3日
9 时
00 分至2019年2月18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2月13日
9 时
00 分至2019年2月18日11
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