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2019年-2021年高明区明城镇镇街、工业园、城中村保洁及镇街、工业园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724-1801F15N5099
二、 项目名称:2019年-2021年高明区明城镇镇街、工业园、城中村保洁及镇街、工业园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招标上限价):¥29,564,030.90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号 招标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01 保洁、绿化 1 家 ¥29,564,030.90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12日 至 2019年0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市高明区 明城镇分中心(详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运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备注: 登记报名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9 年03月05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02月12日 至 2019年02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江社区1号(远东名都酒店旁)
(三)采购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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