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开展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推广应用工作的批复(西北能监市场[2018]41号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人所属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提升改造工作并具有投入运行条件。工作范围不限于上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本工程相关的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电力公司验收。
2.3建设规模:招标人所属新能源场站(共计5个场站)一次调频技术改造。
2.4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后1个月内具备投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3提供经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度(2015-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和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7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专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具有一个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相关资料。
3.9投标单位的新能源快速频率响应装置必须经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备案。
3.10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公司调度中心验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9 年 02 月13日 9:00 时至 2019 年02月18日 17:30 止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