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黄河路东部、范莘公路北延雨水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已由范发改【2019】11、12号文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范县黄河路东部、范莘公路北延雨水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项目编号:DSEC-2019-08
3、项目概况:黄河路东部新建雨水管渠4660米,新建流量12m³/s雨水提升闸站1座;范莘公路北延新建DN1650钢筋混凝土管2800米,流量5m³/S一体化雨水提升闸站1座。
4、建设地点:范县黄河路东部(怡苑路至范水)、范县西环路北部(金堤大道至金堤河)
5、项目总投资:约11636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9、计划工期:设计周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资金的法人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
2、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
②施工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的银行证明;
③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09时00分;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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