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盛和 受青岛理工大学的委托,对青岛理工大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
项目编号:SDSHZB2018-591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青岛理工大学食堂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市北校区:7000人左右、黄岛两校区:15000人左右)共分为12个包: A1:市北校区面粉、大米等粮面类 B1:市北校区食用油类 C1:市北校区肉产品类 D1:市北校区蔬菜、豆制品等菜品类 E1:市北校区酱油、醋等调味品类 F1:市北区鸡蛋 A2:黄岛校区面粉、大米等粮面类 B2:黄岛校区食用油类 C2:黄岛校区肉产品类 D2:黄岛校区蔬菜、豆制品等菜品类 E2:黄岛校区酱油、醋等调味品类 F2:黄岛校区鸡蛋 每个标段分别选取三个入围供货商,每包只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单位应为青岛市菜篮子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并提供资格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面粉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肉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产品都须有近期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生产商须具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肉产品类供应商参加投标除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须持有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货时(含蔬菜)须提供同批次产品检疫检验证明原件。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各标包兼投兼中。 4.公示媒介 本项目公示在山东盛和 网站上发布。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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