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富锦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富锦市人民法院煤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富锦市人民法院煤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90346HW04540020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55万元。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型煤 | 1、发热量:不低于4000大卡。 2、其它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执行规定。 | 1000 | 吨 |
2 | 原煤 | 1、发热量:不低于5500大卡; 2、其它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执行规定。 | 200 | 吨 |
备注:投标供应商所投项目的报价格应包括货物及配送运输、装卸、维护、税费等项目完成所需所有费用。具体货物技术指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
六、供货期:签订合同时进行确认。
供货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02月13日至 2019年0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1日14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 十一、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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