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 营盘壕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 营盘壕煤矿矿井水井下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承包商。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 工程概况:
工程
招标编号:GXTC-1817204
建设
项目概况:目前,营盘壕煤矿井下在北翼和南翼各设置有煤泥沉淀巷道,矿井水已经过南、北翼煤泥沉淀巷道进行预沉处理后进入井下预处理系统。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0m3/h,采用“旋流器+重介速沉”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指标满足矿井地面深度水处理(脱盐)系统入水指标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整个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的工艺设备采购安装,电气、仪表和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工艺管道采购安装、电气管线采购安装、调试等,具体为本工程初设图纸(但不限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且包含能使整个矿井水井下预处理系统功能完善的设备采购安装,均在招标范围内。安装工程包含设备的二次搬运、吊装、就位、安装、管道连接、电气线路连接等,并且负责安装工程的验收与保修等。
2.3 计划工期:工程起始日期暂定为2019年3月28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矿山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总承包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通过(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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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